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旅游购物店被强制购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安旅游购物店被强制购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安奔驰***后,4s店捆绑销售,强迫消费,能否改善?
世界总会有黑暗,
世界总会有光明。
我们总会有漫漫长夜前的无奈的等待,
总会有夕阳西下落入阴冷的恐惧。
不要太失望这个糟糕透顶的社会。
几千年来,我们可曾改变了什么?
人依旧生老病死,
人依旧尔虞我诈,
人依旧欺软怕硬,
真不好说,市场通病,基本都存在,除非国家明令禁止,可能性不大,牵扯面广,范围大!
潜规则,大部分人都知道,没有人敢触及它,奔驰女掀开盖,接下来就看***有多大决心来整顿了。
得看官方处理结果有利于哪一方,其实就目前来看,改善的话够呛,相信大家也多少能感觉到一点,西安利之星后台很硬,非常硬,不是一般的硬,这件事最后的结果很大可能也只是更换发动机了事,在强大的背景与后台面前,别说一个女研究生,就是一个男博士又能怎样?归根结底一句话:我们只是小老百姓而已!别太相信我们有这权益那权利,更多的我们只有义务,权益是当权者需要我们有的时候我们才会按他们的要求有那么一丢丢!
结账时发现有17元筷子费,西安市民质疑被强制消费,你怎么看?
市民外出就餐,结账时发现有17元筷子费,质疑被强制消费。这一次,我完全站在消费者这一边!
行规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各行各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一点行业乱象和潜规则,就如前几年国家治理的餐饮行业外带酒水问题,住宿行业的计费问题等等。
不可否认每个行业都因为行业的特殊性,有着自己行业内这样或者那样的规定,而一部分规定是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基础的,这些以牺牲消费者权益牟利的潜规则行为,为人不齿,为法不容,遭人唾弃。
外出就餐,商家提供消毒的就餐用具是义务而并非有偿服务。如果商家提供的是一次性的餐具而收费,倒也说的过去。关键问题中的商家,只是将重复使用的餐具,在进行消毒包装后就收费。消费者这才会质疑其收费合理性,自己疑似被强制消费。
消费者要争取合法权益,不为面子消费
其实餐具收费这几年已经是一个比较很普遍的问题了。很多人因为餐具收费较低,一元两元的不愿计较,同时也因为结账时亲友在侧,抹不开面子。
大家都默默无语之后,逐渐就助长商家收费的底气。时间久了,连消费者也不知道其收费合理性了。形成了默认的行业潜规则。
就如国家在规定外带酒水和开瓶费之前,即使消费者有质疑,但也因长期的默认,让这种行为变成“合理”行为。
规劝商家诚信经营,切勿竭泽而渔
可以预见的是,此次***之后,无论最后***如何处理。该消费者在此商家再次消费的可能性会变得很低。这样其实到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商家自己。
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经营方式是做不大走不远的。这种一次性买卖看似得了小利,实际在经营上算是吃了大亏。
有句餐饮行业名言送给该商家:宁可一人吃千次,不愿千人吃一次!
李先生正月五晚上,在西安文艺路十字附近的三原老黄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他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问服务员才知道筷子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1元。
“第一次遇到吃饭筷子要收钱,如果不用筷子,是不是要我手抓着吃?”这让他十分不满:这是强制消费吧?
记者走访后发现,只有顾客再三要求后,店员才会拿出免费消毒筷。
虽然有人认为“收费的干净”,但更多的顾客质疑这是“***收费”。对于这件事,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首先店家饭前并没有告知顾客桌子上提供的筷子收费,让顾客做出选择;
其次,为客人提供消毒的安全快应该是餐馆的义务吧,且文中有提到,只有客人再三要求,店员才会拿出免费消毒筷,这明显就是“强卖”!
第三,从图上看,饭店的收费筷子,其实就是把筷子消毒而已,装个袋子就摇身变成收费的了?
被咨询的律师认为饭店为顾客就餐提供筷子等餐具,是其提供服务的必备条件,也是饭店履行服务合同义务的附随义务,故饭店不应对筷子另行收费。
【的确是强制消费,若属实该处罚,可别让这种小伎俩坏了咱大西安形象】
事由:
李先生去西安某饭店进餐,结帐时一人收取了1元的筷子钱,17人共收了17元,李先生很不解后记者去体验,饭店要顾客再三要求才提供消毒筷。
看法:
一、饭店提供合格消毒碗碟筷是应尽的义务。我们中国人又不是用手抓食的人,没筷子怎行。开饭店就必须提供必要用餐工具。
二、饭店可以提供收费袋装筷,但必须给顾客自由选择权。官方明确要求饭店收费必须明码实价,筷子也应执行,且不能因顾客选择不收费的筷子就提供不合卫生筷子,若如此则可上告卫生管理部门。
三、这家饭店格局太小,难成大器。人家17个人来吃了2桌饭,现在这饭能便宜吗?怎么的2桌也得上千吧。上千收入你就计较这17元,让顾客不爽,下次不来,谁损失更多?
四、小事严管重罚,才能将老鼠屎消灭于萌芽状态,以避免进一步恶化坏了我大西安形象。吸取教训吧,雪乡、丽江、海南都发生过个别欺客***,而引起对区域全行业的影响。所以,建议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对该店重罚(重也重不到哪去),罚微杜渐!
大西安的形象需要构成大西安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维护,需要从那怕最小的收费筷子入手维护。各位说呢?
(网图联删,感谢关注点赞)
***回顾
李先生正月五晚上,在西安文艺路十字附近的三原老黄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他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问服务员才知道筷子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1元。
其实现在饭馆就这样啊,一进饭店门就是消毒餐具,塑封的那种,一套两块,拆了就是用了,两块钱没商量,也不会给你提供普通的餐具,直接就摆上来整套餐具。而像李先生遇到的这种,筷子单独包装收费一块,现在这种情况很普遍。
这确实是一种***消费。
首先你在饭店吃饭,肯定是要用筷子的,就跟超市虽然塑料袋要收费,但是你要是买米呀豆子呀这些必须要袋子装的东西,还是会提供给你一个塑料袋子。
再者如果要提供消毒餐具,应该要征求顾客意见的,这种消费是双方的,如果并未提前告知,直接就使用上,收费时才告知,确实不正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旅游购物店被强制购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旅游购物店被强制购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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