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购物大妈吓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购物大妈吓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铁吃泡面骂人女,被人肉,要告拍摄者,会受理吗?
我也是个偏激的人,说话都没让人舒服过,我从我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女人。
首先这个女人一定是个强势的人,刻薄,话风飞扬跋扈。一旦被侵犯不依不饶,不斗败别人不摆休的,肝火太旺型。其次,正常思维下,这个女的一开始可能并没有做错啥,也就是说,当她觉得有人冒犯她时,正常人会礼貌的过去给那个吃面的笑着说:先生,我孩子对这个味道过敏,你赶快吃完,收拾一下!或者去车厢连接处吃也行,我先谢谢你!如果这样的话我感觉这个男人从视频反应上看绝对不是个低素质的人。基本上就会满足女人的要求。可估计这样的女的根本是带着鄙视,愤懑,恶心,仇视的表情和语气责难吃面者,吃面者觉得自己也没啥大不了的,结果被这样对待,自尊就受到了伤害。于是就有了下文。
再次,旁观者为啥要录像,肯定不是为了把女的当成一种英雄主义保留下来展示,一定恶心至极,才拍摄的。
谁对谁错?只怪那个女的第一句话没说好😊如果遇到前段时间的那帮子男的,这个女人的脸还保得住吗?如果非要***拍摄者,我想,还有发布者,传播者,平台,人肉者,恐吓谩骂者?
你好,亲,这个问题,小编可以明确回答,会受理的,这个事情,可以从几个方面分析:
高铁吃泡面没有什么错
目前,高铁为人们提供了方便,很多时候因为长途行驶,人们都会带一些零食或是泡面来充饥,所以在高铁吃泡面,本身没有什么错,因为列车上,本身也售卖泡面,如果错了,列车上为什么售卖呢?
因别人吃泡面而骂人,是极不文明的
我国几千年来,是一个文明古国,因为别人在高铁吃泡面,而对别人公然指责并辱骂,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文,会收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同时,对自己的后代儿女,也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骂人女被拍摄,而后人肉,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无论骂人女在道德方面,有多么的令人不齿,但是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依旧是中国公民,依旧享有名誉权、肖像权等,网友将其拍摄并转发到网上,因此而被人肉,严重侵犯了别人的权力。
骂人女告拍摄者,***会受理
***,是一个保护人民正当合法权利的机构,骂人女在受到人肉情况下,到******拍摄者,肯定会被受理,这时正当途径,但是受理归受理,法理不外乎人情,可能受理的同时,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毕竟,骂人女同样也侵犯了吃泡面的人的权力,而且事情如果闹大,估计骂人女在自己的朋友圈也很难立足了
最佳解决方式为不了了之,越小越好
这件事,对于骂人女而言,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什么也不要说了,当吸取个教训,以后尊重一下别人。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这个女的精神有问题,应该先去医院找精神科或者心理医生……然后再说打官司。想打官司,***会受理的,这件事弄的动静这么大,***可以受理。不知道这个女的告状的理由是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管什么原因,在列车上这个公共场所里高声萱哗,满口脏话,大呼小叫,对他人漫骂已经违反公共道得了,当这个女的开口骂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自己形象?像泼妇一样骂满大街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考虑自己名誉权?建议这个女的先检讨自己的龌龊行为,再去指谴别人吧,别人在列车吃什么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你没有任何权利和资格干涉。更何况这个女的反对别人吃泡面的理由纯粹是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也是无知***自私的行为。反对别的旅客吃泡面的理由不成立,这场官司,这个女的一定是以失败收场。安生吧,别折腾了,还觉得自己不够丢人现眼吗!尿一泡尿照一照自己的脸干净卫生不?记住了,今后出门前一定要刷牙,这个女的嘴臭嘴还贱。
您好,谢谢您邀请,深圳陈群律师,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受理没问题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诉权,是法律权利,可依法自由行使
诉权是《宪法》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律权利,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诉权。
所以,高铁泡面女,说要***拍摄的人,是在主张诉权,是合法的。
只要她去***,准备了相应的材料,比如***复印件,比如说相关的证据,那么,***就会受理,也就是会立案;
而且,现在在比较发达的地方,不需要到现场去立案,可以在网上立案,比如说广东诉讼网,是可以坐在家里鼠标一点就立案的。
不过呢,陈群律师没有在网上立过案,具体怎么操作不清楚,您上网去查询就可以了。
二、立案跟胜诉有关系,但不相等、不是一回事。
是否胜诉,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有没有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
来普一下法哈,对于我国***的立案制度,已经由立案审查制转为了立案登记制,换成人话,就是只要你去立案,一般都会登记受理的。
何为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的原则是有诉必立,有案必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诉权,因此当当事人想去******的时候,***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当场为当事人立案,要出具体案件受理通知书。
如果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理由,缺哪些材料,让当事人一次性补齐,如果当场不能决定受不受理的,也要当场出具体收到***材料的凭证,然后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那何为符合法定的***条件呢?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你起码要知道你告的是谁,要有被告的名字,住址和***号。
其次,你要提交以下***材料,包括***,***状,证据清单,相关的证据,如果委托了律师,还需要交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还要填写诉讼送达地址确认书。
因此,本次***中,只要高铁吃泡面***的骂人女符合以上法定条件,***不管你的***有没有理由,都会先受理的,至于是否支持,就看后续的法官审理了。
“面基”发生过什么尴尬的事?
一起看看网友怎么说的:
二、我见过一个网友,约我看电影,一见面我就不想说话了,不仅是矮关键是还又胖又丑,皮肤也差,脸上痘痘也是醉了,我直接说我不想看电影了,真心受不了,赶紧溜。
三、我有一朋友同城网恋了几个月最后决定见面,哪知道见了面以后,发现女的还是个13岁的小学生,更要命的是那女的带了七八个同学过来,然后就请他们吃个顿肯德基走了。
四、见过一个最狠的,p的漂亮的不要不要的那种,这么说吧,绝壁女神级,脸蛋身材简直堪称完美,你要是见了本人,能让你吐,五短,超肥,咱就不说了,脸上一颗大肉瘤,我的亲娘哩,晚上能把人吓哭。
五、10年前,约一个外地的女网友,见面对方坐车来找我,我看到她之后,完全懵逼。。。刘亦菲版的神雕侠侣看过吗?对就是里面那个裘千仞,我怀疑她俩是娘俩儿,我简直激动到语无伦次,我给她开个房间,趁她去卫生间的时候悄悄溜了。
今年夏天,我成为了一名准大学生,放暑***的我,除了在网上冲浪,还能干什么了,于是我在网上遇到了同学校的一个性格超级好的妹子。由于想提前了解一下大学环境(其实是迫不及待见妹子的心)我就撺掇我爸妈早点陪我去学校看看。来了订的酒店,环境挺好,也隔学校近,关键是冷气超级足,我就向妹子强烈安利了这个酒店。
妹子告诉我她是下午左右到,我就出去开开心心的买了点水果,还随便弄了个造型,但是发型师好像跟我发胶抹多了,在武汉九月份30度以上的高温,我的头上就像顶着一驼猪油,但我十分自我满足,也看到了妹子给我发的消息,她已经到了一会了,在213,我快乐的回去了
等到了快上二楼的楼梯间,就听见二楼有人大喊,”你们这怎么突然没水了,操”,然后就看见一个半裸的中年大叔顶着头巾冲了出来,我还跟半裸大叔对视了一眼,哼,半裸大叔算什么,此时我心里只有我的妹子,等上了楼,咦,怎么只有213的门是开着的,咦,不会是妹子为了等我给我留的门。
等到了房间,就看见妹子给我发的消息,“我爸刚刚洗到一半没有水了,嘻嘻?还有空调好像不太制冷,你能教我一下怎么操作空调吗……”,那个半裸大叔,是妹子的爸爸,我艹?于是我赶忙收拾一下一下,并带上了几个橘子准备安慰他们一下。
等过去的时候,我感觉我那个二人间是冰雪世界,妹子的三人间就是赤道记录,我的发型在融化,而且妹子事后告诉我,感觉我好像顶了一驼融化的猪油。房间只有妹子和伯母,半裸的伯父还在下面大声***,我感到一丝尴尬,就去先跟妹子打了声招呼,教了妹子怎么搞那个空调,事实证明,还是不行。
不行,不能给妹子留下一个无能的印象,真准备拿着橘子出来缓和一下环境,半裸的大叔回来了,提着一袋橘子,说是客服对他们很抱歉,马上跟他们换房还给他一袋橘子。
什么。。。。。
你问我跟妹子后来怎么样了。。。
我不会告诉你,当晚我约妹子第二天一起去学校,她早上五六点就跑了,一点机会也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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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购物大妈吓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购物大妈吓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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