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物白嫖小知识大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购物白嫖小知识大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说说都有什么消费潜规则?
这几天在某多上买东西就感受到了潜规则,给你几张优惠券,但你要在7天内买够七件商品,否则优惠券的金额还得退回来。
我是经常在某多上买东西,特别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确实比某宝便宜许多,所以现在的某多,成了我日常购物首选的网站。
前几天,我买东西的时候,网上送了一张五元的无门槛券,于是买了一件商品,之后又发现还有几张优惠券,有三元,五元,八元、九元的,并且分别注明了购物五十元以上的可以使用三元券,购物七十元以上的可以使用五元券,于是自己又用了一张三元券,后来再仔细看才发现,必须在一周内购物七件,而且每件商品的实际付款价格还不能低于二十五元钱,才可以保证自己用的这八块钱不被退回来,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优惠的八块钱还得再退回来。
为了不把这八块钱退回来,我不得不又买了四件商品,每件不低于二十五元,所以这四件商品,我就又花了一百多块钱,关键是这四件东西,我其实并不是急需的,基本是可以可无的,只是为了那八块钱不被退回才不得不花的。而且在选择商品的时候,也是费了脑筋,钱数不达标的不要,就这样,找到许久,才找到了合适的四件商品,结果是又多花了一百多块钱。
看来“天下真的没有免费的午餐”“买的没有卖的精”这样的话真的是经典,我不是就在不知不觉中被那两张所谓的优惠券给套路了吗?我省了八块钱,却为此多花了一百多块钱,这也就是商家的潜规则。
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不轻易使用这所谓的优惠券了,否则还不知道要多花多少钱呢?!
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海底捞的消费潜规则,每次吃海底捞,服务员看似特别热情的服务你,其实就是一种催促。谈谈我的感受。一,热情的帮你把菜下进锅里,有时候我并不着急把菜下进锅里,但是服务员特别热情,让我不好意思拒绝。二,积极的帮你把吃完的空盘收走,让我感觉我可能已经没有菜了,得加菜了,或者我快吃完了。三,把你的桌子打扫的特别干净,让你觉得自己应该走了。四,喜欢不停的给你加水,然后问你还需不需要其他的什么东西。五,在你还没有吃完的时候,就热心的给你拿小零食。给我潜意识里感觉自己应该赶紧离桌了!最后,所有这些让我感觉就是要么多多消费,要么赶紧离桌。我在别的火锅店吃火锅一般可以边吃边聊,可以吃一个半小时左右。但是在海底捞,谈话也没法继续谈,因为总是被服务员打断。你还不好意思不回应服务员,因为人家总是那么热情,带着笑脸服务你。所以每次在海底捞吃火锅,总用时一般都是40多分钟就吃完了。所以海底捞的翻台率特别快,不知道这算不算海底捞的潜规则[捂脸]
淘宝0元薅羊毛群犯法吗?
关于淘宝0元薅羊毛群犯法吗?
首先淘宝上的零元薅羊毛群肯定是不犯法的,如果他是犯法的话,那么淘宝上的他根本就不可能让你薅得到,这个是商家为了打开销量,所以才设置可以零元抢,只是他要拉人砍价什么的,你们在那群里面人多肯定就更好得到而已
以上就是关于淘宝0元薅羊毛群犯法吗的回答
薅羊毛金额2000元以上算犯法。“羊毛党”是指那些专门针对互联网公司的优惠营销活动,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换取高额奖励的人。凡是存在用户补贴、优惠券、新老用户奖励等等推广烧钱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都有“羊毛党”的身影。 “羊毛党”分为两种,一种是用自己账号虚拟定位刷红包,另一种是注册登录上百个账号虚拟定位进行大规模刷单。两者在行为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涉嫌***,但数量和程度上有所区别,前者利用自己的信息,规模小;而后者使用虚***信息,大规模刷单。 两者在定性上有区别,前者行为一般而言应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后者行为则可能涉嫌犯罪。如果“羊毛党”用自己账号虚拟定位刷红包,虽有虚拟定位刷红包行为,但这仍是对自己的身份信息的使用,对于这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物白嫖小知识大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物白嫖小知识大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317taobao.com/post/53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