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购物问题对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购物问题对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排斥旅游过程中的合理购物环节吗?为什么?
感谢邀请!
购物,是旅游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事项,关键可以解决补给的问题。因而对于旅游过程中的合理购物环节,我抱以支持而不是排斥的态度。
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特别是认识世界的观念转变,跟团游、自驾游、旅居等已经成为时尚。然而,无论***取什么方式出行,毕竟是离开常住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地游玩、生活。所以日常生活用品不可以带的很全面,经常会出现缺东少西,必须要补充。比如药品、洗漱品、衣物等都需要及时的购买,这就需要购物。
至于说合理购物,我总觉得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即为合理购物。但对于队而言,这种合理购物是因人而异,你需要这,我需要那,他什么也不需要。所以很难界定合理的范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组团时事先说明购物场所,购物品种,价格等。尽量将共同需求爱好的人员组志一个旅游团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结。
由于旅游过程中购物的问题,自己也深受其害。记得前些年一个机会去北京十三陵,转了不到一个小时,旅游车就停在一个珠宝店,需求每人购物几百元的珠宝才离开。这种购物方式就不合理,最后很多旅客要求退钱不干了。
说了这些,我个人的意见是,只要是自己需求的购物就算是合理的,不需要排斥。
楼主好!我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合理购物环节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必须具备三条: 一是依法经营,要求旅行社资质齐备,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到***认可的正规购物店购物,这是处理发生***,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前提。二是明码实价,体现在合同中对购物地点和时间有约定,购物店的物品有标价,且标价与市场行情大体相当,不漫天要价,不随意涨价、降价。三是照章纳税,游客所到购物店销售的商品有税务发票,发生货损货差和***冒伪劣商品,要求退赔时有依据。
游客外出旅游,只有参团时才会有购物环节,如果选择的纯旅游团不会有购物环节,出现购物就是人不合理的。不是纯购物车团,合同中有约定,且购物的地点和时间与合同约定相符,我是不会排斥的。况且在旅游途中,也需要购买一些自己喜欢的土特产,回家赠送至亲好友,分享旅游的快乐!
尽管是合理的购物环节,偶尔也有排斥的情况,一是导游态度不好,缺乏让游客消费的沟通艺术,话语中带有强制性消费的意思。我两年前在云南腾冲旅游,就遇到导游要求我们进某购物店每人要买上200元才可以,公开说游客参团费用不够,只有靠购物来弥补。二是购物处未明码标价,价格奇高,游客购物金额未达到导游或旅行社的期望值,购物时间远远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我一位亲属参团时就遇到这种情况,回来时说,今后不会再选择低价团。
总之,旅游是一件开心的事,只要按合同约定办事,不带有强制性消费,游客对购物环节不应排斥,旅游购物中的投诉也会大幅度减少。
这是跟团游的人才会提出的问题。因为只有跟团游才会出现此类问题,自由行自己购物,不会存在排斥一事。
跟旅行团旅游,分为:
1、纯玩旅行团。这个顾名思议就是玩,不会出现购物环节,也不会有所谓的“合理”的购物。除非你想买什么东西,导游可以推荐一下。
2、低价购物团。以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进行营销的推广旅游活动,无非就是带你去购物,很多都是强制性消费。
3、普通旅行团。基于市场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有固定的线路,有购物环节,即是“合理”的购物环节,提前已告知,你要参与此团,等于接受了约定。你可以不消费,但是心里排斥也没用。
4、豪华旅行团。价格高于普通团,购物环节很少,而且购物的地方多是一些高大上的商家,商品的价格相对较高。
(迪拜购物中心内景)
5、私人定制旅行。这种旅行方式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旅游线路,当然有购物需求也是本人自己选的,不存在排斥心理。
(迪拜购物中心外景)
旅游过程中,一个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旅游购物”,对于旅游过程中的购物环节,我并不排斥。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正确认识旅游购物。旅游购物是旅游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的六大基本要素,与吃住行游娱一样,购物也是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出游,就要对购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2)如何正确看待旅游购物很关键。因为不同的旅行社不同的导游不同的旅游公司,在具体操作游客购物层面,做法各异,价格合理,引导有方,不坑蒙拐骗游客,应该说,会受游客欢迎的。我们都有这种体会,那就是,出来旅游一回,也很希望带回一些当地的旅游土特产、纪念品什么的,回来馈赠给亲朋好友,留作纪念,有些旅游产品的的确确是要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才会买到真品的。所以,旅行社、导游、或旅游公司安排旅游过程中进购物店,方便了游客,节省了购物时间。(3)传统意义上的对旅游过程中购物环节产生排斥,我觉得主要还是旅行社、导游或旅游公司在经营操作方面存在故意欺诈游客行为所致,久而久之,当游客都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之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排斥旅游购物环节,这些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所以,旅行社、导游或旅游公司,一定要坚持诚信经营、优质经营,一切为游客着想,一时的欺诈,会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4)旅游购物与游客选择什么样的组团方式有很大关系,如果自己坚决排斥旅游过程中的购物环节,那你就尽量选择“高端品种游”“纯玩团”等等,这些就要承受较高额的旅游团费,并非每个游客都愿意支付“贵团费”的。如果你乐意选择“低价团”甚至“零团费”之类的行程线路,那你对旅游过程中的购物环节就要有必要的思想准备。(5)如果真的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购物环节,建议你也不要表现出排斥的情绪,因为很多旅***程单中标明了进购物店(点),那你就尽量配合进店,只要不是强迫购物即可,没合适的不一定非要购买,毕竟强迫交易也是违法的。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游得欢快才会愉悦心情,才不会被旅游购物破坏了旅游的美好心境!毕竟我们出去旅游是为了放松心情而去的。(6)我们旅游也要多多换位思考,为旅行社、导游、旅游公司等考虑,只要对方不强迫、不欺诈、不暴利、不伤害自己,就没有必要非的排斥购物环节,毕竟对方经营也是为了赚钱,当然,“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的。所以,基于上述原因,我[_a***_]是不会排斥旅游过程中的购物环节的。
当然不排斥旅游过程中合理购物了,具体说说为什么。
1、本身旅游过程中就有购物环节
因为每个人出去旅游都想购买一些当地的旅游产品,当然每个人的需求不一样,购买的物品也就不一样,比如一些人文纪念品、特色饰品、土特产品等等。特别是到一些国外旅游更是根据各国情况有针对性地购买一些产品,比如到欧洲一些国家一些人喜欢购买包包之类的,到日本喜欢购买药妆类的,而且我看如果不安排购物还不行呢。
当然,大部分人主要还是购买一些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必须物品,一是留有纪念意义;二是可能是当地才有而且便宜购买合适;三是出去旅游有些人回来后要送与一些亲朋好友的礼品。所以,旅游购物是必要的环节。
2、旅游合理购物要支持
旅游本身就是一个综合体,就是要综合吃、住、行和购等几个方面达到一个盈利目的,所以旅游购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要合理应该支持,特别是到一些偏远贫困地区旅游,更应该支持。
现在有些旅游强迫游客购物或售卖一些***冒产品,这些肯定是不合理的,可能也是与旅游费用过低靠产品来提升业绩有关,是变相吸引游客的一种方法,其实是不可取的。当然游客也不能贪这个便宜,要知道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便宜。
总之,旅游合理购物是与旅游费用相关的,旅游中的吃、住、行其实每个人大约都能计算出来,如果低于合理费用,一定会由不合理购物来弥补。所以,我们只要不被一些低价团诱惑,一般就不会出现不合理的旅游购物。
现在跟团旅游的人,都不愿去购物店购物,旅行社应该怎样破局?
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破局,现在很多旅行社搞得像超市啥都卖就是不专心做旅游,实际上找我报名旅游的客户都是认为我非常专业,愿意按照我推荐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出游,所以我觉得少些套路多些专业知识,生意不会差
不是客人不愿意去购物店,是购物店这些年在货品的价格上、质量上、性价比上出现了太多问题,从而导致游客对购物店既爱又恨的情绪。自古以来购物就是旅游的重要的六大要素之一,客人出门非常有购买土特产及特殊商品、奢侈品的需求,你看去欧美的团、日韩的团,客人都在疯狂的购买东西,所以说旅行社要想破这个局,选择优质的购物店非常有必要的。
其实这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一方面当地的商家要赚钱,一方面旅行社也要赚钱。但他们都搞错了方向,搞错了方式。一些物品多是大家可要可不要到,而且价格超贵,而旅客想的多是少花钱,玩得好。照我看来,不如实行一种薄利多销,买一赠一……等等的活动,少卖一些金,银,玉,等等奢侈品。则可能会彻底改变这个困局。
在物流十分发达的今天,继续搞旅游购物这种活动,应该越来越没有前途……
首先,旅游商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我在凤凰古城旅游,发现真正的本地商品就是姜糖,其它如贵州玉屏的笛子、贵州蜡染和其它省市的物产多多。旅游区的购物店,到底要卖什么,自己知道吗?相比较,杭州做的就比较好,旅游商品大多有地方特色,比如丝绸制品、天堂伞、西湖藕粉、龙井茶(虽然也不乏挂羊头卖狗肉的***茶叶)等等。
贵州做的也不错,我曾经在贵阳的黔艺宝旅游购物中心参观过,商品琳琅满目,几乎涵盖了贵州大部分物产,令人赞叹……
做旅游,应该了解游客心理:游客其实最想买的恐怕是产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商品,如果该旅游地并不生产珠宝奇石,又搞一个卖珠宝奇石的购物中心,游客是不会买账的。
实在说,旅行社应该把购物的侧重点转到地方特色饮食消费上;你想呀,外地人来到某地,最想尝尝当地的特色菜肴了不是吗……
题主这个问题好奇怪,跟团旅游丰俭由己,根本不存在旅行社怎样破局的问题,听听业内人士给你的分析,以后报名旅游团就知道怎么选择了。
旅游线路与其他商品一样,都是有档次之分的,就像您买个T恤,有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一件的,也有几十块钱几块钱一件的,那它的质量肯定是不一样的。
旅游线路产品也如此,同一个目的地的产品,您选择几百元的价格和几千元的价格,所享受的服务肯定是有差别的。
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出台并实施,法则明确规定:在游客知情的情况下,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列出购物店数量及购物场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购物问题对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购物问题对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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