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妈购物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大妈购物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桐城一大妈被超市购物车撞伤残,***判决获赔28万,你怎么看?
谢谢网友邀请。
徐大妈在超市准备拿购物车开始购物时,被捆绑在一起的多辆购物车撞伤。是怎么原因呢?当时一名员工正拖着这些购物车到达楼层电梯转向的地方,另一名员工刚巧在购物车后部推了一下,导致加速移动,直直撞向徐大妈。
这一撞,导致了九级伤残。对方认为,徐大妈在购物车出入时应该注意避让,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最终,认定徐大妈在公共购物区域,没有安全警示牌,即认定为安全区域,徐大妈也没有故意伤害自身,所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个结果令人欣慰。
但同时,我们也要引起重视,近年来,人们在超市买东西被购物车撞上导致受伤的***时有发生。比如曾有消费者从一楼手扶电梯口经过,被从二楼俯冲下来的多辆购物车撞伤,真是防不胜防。因此,一方面,超市方面要加强对购物车的管理、规范使用;另一方面,前往超市购物的人们也要有防范意识,遇到多辆购物车连接在一起出入时,最好注意避让。
这是一个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实一点都不复杂,一个大妈到超市购物,被超市的人管理的购物车,撞成了九级伤残,这飞来的横祸,有理由获得赔偿。
遇到这样问题,我们首先要看几个问题,第一,大妈的伤害结果,这个是九级伤残,已有鉴定结果,第二,谁撞的,是超市的工作人员推车撞的,第三,看因果关系,九级伤残是不是被车撞的。第四,看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赔偿。
这个***,前三点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最后一点,大妈是否有责任,这点,引发了争议,撞人方认为,大妈应该预见到危险,应该躲开。
但最终,***认定大妈在公共购物区域,没有安全警示牌,即认定为安全区域,既然是安全区域,那么大妈就没责任,最后***判决赔偿28万元。
九级伤残是什么情况?我随便举几个例子:(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其实,这件事还真不能怪大妈,要说责任还真是超市推车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工作再耐心细致一些,再小心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越来越多人呼吁将「女神女王节」改回「妇女节」,这具有什么意义?
因为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节日,是历史上妇女们用自己的勇气和不懈努力去争取来的一个来之不易的节日,倡导的是男女平等的思想,是一个伟大的节日,不应该被某些不怀好意的人变成一味吹捧女性,最后达成物化女性目的的节日!
大家都说这是商家的阴谋,是的,我也认为,这样吹彩虹屁,然后接下来的一句就是“女人就该买买买”,其实这本质上就是物化女性,将女性的价值与消费联系在一起!
我们常常在推销中听到这样的话:“是女人都无法抗拒XXX”、“是女人就该买XXX”……难道不爱消费的女人就是有问题的吗?
真正的男女平等,不是将女性“神化”,哪有一个正常的人会说自己是“神”,是“王”的?这本来就不平等啊,“神”啊“王”啊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了,是封建特权阶级的称呼,现在国家哪里还会提神啊王啊?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吗?
不要觉得是开玩笑,太上纲上线,连人民日报都下场说话了,不要女神节不要女王节,很多时候***就是这样默默地开始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妈购物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妈购物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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