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购物法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购物法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今游客随时随地能购买各地旅游纪念品和商品,旅游目的地还需要提供旅游购物产品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在旅游目的地购买商品,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购物行为,是附加在旅游这一行为之上的。
当旅游者到达某个旅游目的地之后,整个行程中间,从交通到达,食宿,购物,***等一些列活动的的核心目的,是要通过这些活动,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当通过异地或者网络的手段达到购买目的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单纯的商品交易行为。
一个简单的比方,一个人在通过网络购买了杭州丝绸与他在杭州旅游了一次之后购买杭州丝绸是不一样的。前者,他购买的只是丝绸,而后者是先对文化有了了解,才对丝绸有了兴趣。实现了物质满足的同时,也满足了精神需求。
所以,旅游目的地的纪念品跟商品依旧有存在的必要。
旅游目的地提供特色伴手礼,旅游纪念品,当然仍然有需要!
你说的“随时随地都能买到各地旅游纪念品和商品”的情况,其实并不绝对。虽然淘宝已经让各色商品如此普及,但一些旅游目的地的伴手礼和特色商品,依然炙手可热,一物难求,而且并非处处都能买到。你说的那些到处都能买到的,其实只是一些特色并不鲜明的小商品而已,和设计感十足的旅游纪念品,并不能同日而语!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迪士尼迎着“复仇者联盟3”的热潮,推出了复仇者联盟灭霸饮料杯。这个杯子淘宝也有卖的,但是在迪士尼游玩,搭配那里的环境和气氛,估计你才更有购买的冲动,买了之后在那里拍照,也才更加带感。
在大阪环球影城的哈利.波特园区,有很多魔法店铺,里面售卖的各种哈利.波特周边很多,虽然价格有些并不便宜,但无疑置身其中才更有购买的欲望和冲动。说白了,真正好的旅游纪念品,一定是和自身景区、景点结合紧密的,给人一种过了这村买了这店的购买冲动。
我认为这旅游目的地还应继续提供。旅游商品与一般商品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和旅游有关。如果在互联网上购买的旅游商品不能真正算旅游商品。 在我看来旅游目的要解决这种要自己形成旅游目的地品牌化。要使得旅游产品的品牌化与旅游目的地的独特文化分不开。
我认为旅游目的地需要提供旅游购物产品,因为旅游商品的开发是与旅游业的繁荣相伴而生的,旅游商品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交通、饭店、旅游商品被称为旅游业的4大支柱行业。旅游产品还能起到传播旅游地形象的作用,满足旅游者购物需求带动旅游目的地经济的发展,促成规模经济或是旅游产业链的形成。
虽然说现在在哪里都能买到旅游纪念品和商品,但是买的地方不一样买的意义也就不一样了,旅游之所以要购物就是为了留念,你拍的照片也许会因为内存不足,手机坏了什么的而导致丢失,而你在旅游地买的纪念品,看到就能想起旅游地的风景以及回忆,而购买的商品也就有意义了,但是你在其他商店里买的,也许只是一时兴起随手买买,买完后就丢在一边了,跟一般商品根本没什么区别,更别说是纪念品了。
需要,首先从现实出发,众所周知来杭州的人都会带的纪念品是像西湖龙井藕粉之类的特产,特产之所以是特产就是一个地方的特色,所以来杭州带这些特产回家的可能性会很大,其他地方可能也会有这些东西,但是比如你会去重庆买西湖龙井吗?不会吧,最多是看到了品尝一下,因为你既对它的质量没有保证,也不敢相信他的特色性,所以很多人都会乐于去购买旅游地的特色产品。所以我觉得需要。
三亚跟团游,导游会不会安排购物?现在还有强制消费吗?
会安排购物,就是纯玩的线路也会安排几个购物点。导游介绍的时候说下一个景点是参观xxx,其实里面就是买东西的。我有一次报了海南纯玩团,结果让我们参观了卖海鲜产品干货,乳胶制品,水晶饰品,护肤品的景点。没有强制消费,只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地方了。
这个问题其实得这么说,首先要找正规旅行社,所谓正规就是有营业执照、有许可证、有旅行社责任险。一般正规的旅行社对旅游线路是否有购物店会在行程里说明白,《旅游法》规定线路有自费项目和购物店的需跟游客沟通,游客答应了要签补充协议。如果发现报名时的行程里没有购物,实际行程中又走了购物的,这个可以取证向质监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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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反映称在鼓浪屿遭遇导游威胁。其上传***显示,一中年女子不断威胁一男子称“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在岛上信不信让你走不出去!”爆料者称,女子系导游,因游客未购物,遂对游客开口威胁。11月25日,鼓浪屿管委会通报称取消2名导游带团资格,对诱导消费立案调查。
首先你问这个问题就是证明你在纯玩团和常规的跟团游中间做一个[_a***_],既然是选择,那么必然是很痛苦的,你又想要纯玩团的无购物,又想要常规团的价格。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是纯玩团,你付了高额的价格,你就要享受你纯玩的权益,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是无自费无购物。如果你是特价团,在报名的时候,别人就已经告诉你这个团有购物了,那么你在购物店里的时间肯定是要待满的,导游一定是想办法让你去买东西的。个人建议海南如果报团的话报纯玩无购物团,因为如果你报名购物团,你去了的消费一定比纯玩的团消费还要高!
如果选择了跟团游,就难免会有购物的安排。一般会被导游带到当地特产的商店,如果真的有喜欢的可以适当买点,也给导游一点面子,不至于让ta拉脸不高兴。如果真的想买一些土特产带回家,可以抽空去当地的超市,价格肯定会比特产商店便宜。
至于有没有“强制消费”,那就要看参加的团是不是超低价了。
总之,跟团避免不了购物,如何避免那?那就要问自己为什么选择报团旅游了。在国内的所有景区都可以自由行,想住哪里住哪里,想吃什么吃什么,不存在语言障碍,也不会有交通困难,但还是选择了跟团行,除了方便点之外,还是感觉便宜。
团费低,甚至是零团费,负团费,你想旅行社和地陪导游如何挣到钱那,那还不就是从购物中来吗。记住一点,无论是多么豪华的团,只要是有地陪,就一定会有购物。
三亚是这样,海南是这样,全国各地的旅游景区都是一样的。
所以,不想被安排购物,不想被强制消费,就一个办法——自己去。时间自由,丰俭由人。
你排斥旅游过程中的合理购物环节吗?为什么?
感谢邀请!
购物,是旅游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事项,关键可以解决补给的问题。因而对于旅游过程中的合理购物环节,我抱以支持而不是排斥的态度。
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特别是认识世界的观念转变,跟团游、自驾游、旅居等已经成为时尚。然而,无论***取什么方式出行,毕竟是离开常住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地游玩、生活。所以日常生活用品不可以带的很全面,经常会出现缺东少西,必须要补充。比如药品、洗漱品、衣物等都需要及时的购买,这就需要购物。
至于说合理购物,我总觉得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即为合理购物。但对于旅行团队而言,这种合理购物是因人而异,你需要这,我需要那,他什么也不需要。所以很难界定合理的范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组团时事先说明购物场所,购物品种,价格等。尽量将共同需求爱好的人员组志一个旅游团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结。
由于旅游过程中购物的问题,自己也深受其害。记得前些年一个机会去北京十三陵,转了不到一个小时,旅游车就停在一个珠宝店,需求每人购物几百元的珠宝才离开。这种购物方式就不合理,最后很多旅客要求退钱不干了。
说了这些,我个人的意见是,只要是自己需求的购物就算是合理的,不需要排斥。
我是一名导游员,无论是带团,还是跟团,我都不喜欢旅游过程中的购物环,但是并不排斥。
你没看错,即使是一个合理赚钱的机会,我也不喜欢。但存在即合理,我并不排斥。根据旅游合同协议来就行了。
带团的时候,我做完讲解,把客人带到购物店后,说完***时间,到点我们就***走人。买不买您都随意,没有压力。
跟团的时候,我不会选择有购物店的行程。但偶尔会碰到导游滑店。我也会配合一下随便看看,等要买的团友买好,我们再走,没必要过多言语。
很多负面的舆论新闻都把导游宣传得,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各种辱骂、威逼利诱、卖苦卖惨、坑蒙拐骗的方法都用上,只要能赚钱。
其实舆论背后,我们大多数默默工作的导游员,都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工作。我们甚至不喜欢为了赚那点钱,而去说一些非常难听的话。
我曾经带过一个小团,两位英国来的老夫妻,在上海和苏州游玩,导服费很高。我很用心的为他们服务,给他们买了水,还为女士买了花。两天的行程,大家相处得非常愉快。
如果有选择,我更愿意接高导服费的纯玩团,用心做好服务,给他们讲解更多的故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购物法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购物法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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