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法购物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法购物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颁布的目的?
一、《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二、【释义】
本条是关于旅行社诱导、欺骗旅游者消费,并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从而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旅游者经营模式及其具体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1、严重扭曲了旅行社的正常经营模式。
2、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扭曲了导游等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的正常机制。
多年来,旅游主管部门从立法到执法,为打击“零负团费”作出了不懈努力,但收效仍不明显,甚至出现了“谁能拿到的回扣多,谁的团队报价低,谁的产品有吸引力,谁的客源份额大”的状况,企业失去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以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因此,需要从更治本、更有效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和规范。
一般居民的消费主要是通过什么渠道比较常见?
居民消费走线上的势头越来越火。这得益于付款方式的改变和年轻人的广泛接受。信息时代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宅家就能购物,工作,玈游。想想都觉得美兹玆的。
谢谢邀请,现在居民消费渠道形成了多样化趋势,既有网购也有实体店,网购如京东商城等,实体店如大涧发,沃尔玛,及一些小型便利生活超市等,另外出行年轻人多数喜欢叫滴滴搭车等方便快捷,总之,我国现在消费渠道随着时代在进步,每天都在变化着,这样既方便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又促进了流通领域的经济发展,真是生活在大中国,幸福又快乐。
谢谢系统的邀请,我是LT 牛熊人生!
人这一生,从带着哭声呱呱落地到听着哭声悲伤离去,都离不开消费。 我们每个人在创造财富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也享受着别人给我们带来的各种服务与便利。这就是生活,也是现代生活的一种生态链。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衣,食,住,行,时时刻刻都在消费着。由于现在网络的普及,我们从互联网时代经济已开始进入物联网时代。很多我们日常的消费需求已从线下采购变为网购。这消费渠道的改变也伴随着支付方式的改变,使我们的生活消费起来更方便更实惠。但,网购只是我们生活当中很少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每个人所居住的地方就自带我们的生活商圈,习惯了周末一家人找个好的饭店去聚聚,去逛逛商场,去休闲***放松一下,这是我们的生活习惯,也是很多人的生活乐趣,难道线上各大电商平台能取代?所以说,不管网络怎么发展,电商平台如何给力,都不可能完全取代我们生活中需要的实体店面。谢谢!
除买小菜必须到菜市买,直接使货币外,现在最方便最常见的消费渠道就是网购了。人不到人不见人钱不见钱,用微信支付,东西就通过快递送到门口了。这种消方式不仅年青人甚至老年人也居多,大势所趋,固定门店受到极大冲袭。除网炒快递外,超市消费居二。
网购也要提高质量,少数店家商家,信誉差,不时会使***,还叫好评,损害消费者权益。不知道有监管部门吗?不知道有网购法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法购物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法购物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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