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涉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涉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商税怎么收?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1、电子商务只要有业务收入就要交纳税款的。
2、个人卖家应当承担的主要纳税义务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卖家则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于已达到建设标准(即《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人卖家。
税务部门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查账征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至于那些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人卖家,相关部门则定期定额征收个税。目前,全国各地核定应纳税额的标准不同。
4、与个人卖家类似,企业卖家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该税种的税率为25%。
而就增值税而言,不管个人卖家还是企业卖家,按照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扩展资料:
各电商平台收取的税收:
电商该不该补税,为自己的偷税漏税负责?
今日有一条消息在电商圈里炸了锅,弄得各位电商老板都有点心慌,老板发愁的事情无非两件事,一件事情是公司经营,另外一件事情就是税务上面的事情了。这不,一家电商企业被国家税务总局发了一条“风险自查提示”,上面说该家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将自查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条消息涉及了哪些危险区域。
首先是税务机关查处的重点与核心,偷税漏税。该电商企业弄虚作***,隐瞒了真实交易,有些电商要么对已经实现的收入不确认、不入账。要么推迟确认收入,不及时申报。该被查单位从事线上货物商品销售,但是这一块的收入、所得可能并未正常申报,存在着少计收入的风险。
第二点就是刷单等虚构交易。征税应该基于应税事实,对虚***交易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是荒唐的。
第三点就是挂靠等形式交易,形式交易主体和实质交易主体是不同的。应正确区分挂靠人、被挂靠人,依据其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具体确定各自应承担的税款。此时,还需要充分关注挂靠人、被挂靠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方式、发票开具方式等具体交易要素。
在电商行业才刚刚发展的时候,政策有意扶持电商,那时候,电商从业者们基本都不交税,也不做工商税务登记,这也让他们觉得不交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情。
双十一天猫那么多交易,大部分买家不要***,国家税收怎么收?
电商能做到现在的规模,不是房租高的问题,店主和房东协商是市场良性价格,租金太高,店主不租,房东也不是傻子,价格是合理的。有4点是实体店竞争不过的,1,比实体店省人工成本,实体店要请人看店,进货,宣传,促销,电商在人工成本上省了很多。2,税收,这个就不多说了。3,省中间环节,以前很火的商品批发市场,这2年给电商的冲击的不行了。4,假货冲击破环境,比如一样款式的衣服,质量不一样,电商49,实体店149,大多数人不懂,只会说实体店买价高
就目前的征管体制和状况来说,不管你线上线下销售,你可以就只开了票的收入交税,但是就法理来说,不管你线上线下开票不开票,都需要照章纳税,只不过税务局现在还没监管你没开票特别是网售没开票的部分,不代表他们监管不到,同时他们也有追缴税款的权利。
同时,天猫不代表都是企业,也有个体户,个体户同样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做的大的个体户一样要认定一般纳税人,税务局只是不想管你,想管了都跑不掉。
电商销售收税应该是由于某种原因国家还没有严格执行 ,数据不是问题。一个逃不了。
但这恰恰是最大的漏洞,时至今日,电商号称代表先进的消费模式,理论上设计规则更应符合国家福祉。马云聪明应该引导主动交税。
形成国家线上线下并举格局。不要讲我收拾了线上再利用资本收拾线下。这样的巨无霸我们应该是不需要的。民生落入企业口袋里绝对不是个靠谱的事。
现在我们的淘宝很多是不带税的,现在在大肆出口,这样就带来两个问题,国家浪费了税收,销售的产品对进口方当地的经济产生冲击,会制造更多贸易冲突。
良性的电商发展,在当下,应该每笔都交税,还实体以空间,线上线下本就是应该是互补,绝不能成为零和游戏。
第二,电商代表先进就更应在品质保证上做更多的功课,现在的淘宝,京东从经营思路上都是按照互联***性赢者通吃来开展的,事实上我们在电商上也要像以前实体店一样,出现更多大洋系、人民系、阳光系等等,有更多的差异化,在保证品质,没有***货的前途下。我以往一直说带表先进的电商到今天都不能实现十几年前实体店都实现的全店无***货,对接消费者保***,售***商场先行赔付(电商上有买到***货经历的消费者,对于现在所谓的保护机制应该都有体会,是如此的制度敷衍)
终结,电商不要那么大,把税收起来(特别是类商场形式的,比如淘宝系、京东、苏宁等,对于还有的跳蚤市场形式的小众电商可以不收,类似街边摊么),把责任放大点,有更多的电商品牌同台“服务”,才是国之福、民之福。
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消费凭证,可以凭此在产品和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后***,而对于商家而言,***是经商者进行纳税的税额依据,防止经营者偷逃国家税款。消费者想得到***,不少商家却不愿意开具。在日常消费及网购中,很多消费者还遭遇商家五花八门的拒开***情形,借口充满套路,来一起看看。
拒开理由一促销商品不能开票
有的以搞了促销,赠送了促销商品,就不开***为借口避开***。这种情况在刚刚结束的“双11”促销中常见。事实上,搞促销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_a***_]是提供了服务,就不得以各种理由拒开***。遇到商家所谓的“促销商品不能开票”一说,消费者可以放心大胆地向商家索要***,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
拒开理由二***用完了开不出
在消费结算时,不少商家会以“***用完了”这一理由搪塞消费者,建议消费者择日再来取***。当日后消费者索要***时,***取抵赖的方式不承认发生过消费。面对这一情况,如果在实体店购物,一定要当场让店家在小票或消费凭证上写明***未开的原因和能拿到***的日期;如果是网上购物,就要保存好与店家的聊天记录,在店家未许诺准确的开票时间前,不要付款。事实上,商家的套路是赌定消费者怕再索***麻烦,可以省掉一定数额的***。
拒开理由三***开错没法重开
一些店家会以“系统开的没法作废”或者“***隔月了没法处理”等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开票要求,有的用此理由将消费数额少开。但是,不管是店家自主开票,还是税务机关***,如果开错,在开票当月均可以作废重开;如果是隔月***,则可进行冲红操作。
拒开理由四消费金额太少没法开票
“亲,您10块钱的东西,还开***吗?”“10块钱都包邮了,还要***吗?”……开***不存在“起步价”,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后索要***,商家不得拒开。因此,不管消费金额多少,商家都应该按规定予以开具。
税务机关温馨提示,消费者遇到***问题,在与商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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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收是两个概念。消费者不要***并不代表卖家不纳税。比如股票交易,每天这么大交易量,也没股民天天打交割单,但国家收的税收一分不少。***场所、餐饮也不是***要***,难道他们也逃税?一般个体户,国家收的是定额税,一年规定收多少就行了,正规企业一般收增值税、所得税等,是根据企业报表数据来收的,与***无关。天猫的卖家都是正规法人企业,国家按会计报表来收税,淘宝上很多卖家是个人的小店,确实没有纳税,但只要上了规模,一般是很难不纳税的。所以说天猫、淘宝逃税是对纳税的不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涉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涉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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