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物节涨价搞活动犯法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购物节涨价搞活动犯法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前几天在淘宝买了个电动口罩88元,三天后商家涨价了,能举报吗?有何法律依据?
不知道你这个三天后涨价是指下单付款3天后涨价,还是放在购物车3天后,未付款之前涨价。如果是你下单付款3天后涨价,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必须按专卖合同成立时的价格执行,所以,涨不涨价没有关系,影响不到你。
但如果是你在付款前涨价,这就要看他的涨价理由和批复手续是否合理正当,涨价的幅度是否合理。如果对方的涨价理由是原材料或者人工成本上涨,而且经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批,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你感觉涨价幅度过大,有些难以接受,可以向物价主管部门提出异议,要求他们对此进行复议。他们一般会反馈给你的。如果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或者说完全就是发灾难财,是可以举报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前提要看商家为什么涨价,是不是产品升级了?产品品质更高的话,价格高无可厚非。如果是同样品质价格提高了,只要不涉及哄抬物价,不违反淘宝相关规定,你以什么理由投诉呢?市场决定价格,什么时候买就要认可什么时候的价格,商家没有强买强卖,买家自愿购买,自己甄别。如果你对之前买的产品认可想要再次购买,可以跟卖家沟通,现在生意难做,一般都可以按之前的价格卖给您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可以举报,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贵定: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长春购物遇到价格***怎么解决?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由于国庆、中秋两节叠加,居民生活性消费支出较为集中,节日期间将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继续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要做好节日期间价格执法人员值守安排,进一步健全全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快速处理各类价格突发***,确保价格举报及时妥善办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市场价格异动和重大突发性价格***,确保及时上报。
两节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密集,易引发价格***和矛盾,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旅游、交通、零售、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下几类行为:景区经营者不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打折、虚***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公路、铁路、民航等超过***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经营者在商业促销活动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物节涨价搞活动犯法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物节涨价搞活动犯法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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