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购物***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购物***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单位违法骗取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旅游受骗***的途径:如果旅游者有证据证明因导游、领队胁迫、诱骗购物等不法行为而遭受损失,可以向有关******,请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者如果购买到***冒伪劣商品,旅游者可以依法向有关******销售者,请求销售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者拨打当地工商局的投诉电话进行***。
两人同行旅游一人突发脑溢血,***同伴索赔26万元,这个要求过分吗?
谢邀。因为我对法律规定涉及不多,所以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去看点这个问题。
简单说下,个人意见吧!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我有点怕怕的,忽然想起自己经常跟朋友出去游玩,还好中间没有发生什么事故,要不我就要成为男主了!我想说现在这个世道是怎么了,为什么被邀请出去的游玩的人还要负上一定的责任。毕竟脑溢血是当事人自己身体出现问题所引发的问题。
从好友张某的角度考虑问题,我觉得出去玩,朋友是应该相互帮助的,一点毋容置疑。索性付点医药费,以表朋友之情,但是***这样判罚会让朋友之间的关系有点尴尬,同时也会误导民众以后出游不敢跟朋友一起了!
2.***的角度考虑问题,***应该是来判罚事情发生后应该怎样合理的处理事情。但是现在这样的判罚会让张某觉得不公正。也会给这个社会的发展带了一定的导向性!
以后我们大家都不要出去了,就算出去玩,最后一个人。这是什么社会,法律不外乎人情,现在的社会人情味就这么淡吗?
不仅过分,而且让人寒心。寒心的不是赔偿的1.3万元钱,而是朋友之间的情谊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张某和王某是好朋友。
张某去汉中看望老丈人,想到朋友王某多次要求张某去汉中时叫上他,便发出邀请想带好友玩几天。
半夜出发,白天上过班的王某只开了40分钟的车。
刚到汉中,王某便因疲劳加之天气寒冷诱发高血压导致脑溢血,最终七级伤残,花费巨额医药费。
王某称他是帮张某接妻子回家,途中过于疲劳诱发疾病,属于帮工途中发生意外,要求对方赔偿26万。张某坚决不同意,双方诉至法庭。
***判定帮工不成立,但让张某承担补偿责任,补偿王某1.3万元,张某及时支付。
补偿责任,说白了就是没有责任,但是出于道义给对方钱。张某及时支付完钱,两个朋友也分道扬镳了。不仅如此,这件事带给大众的影响也是非常负面的。
前几日,三个好朋友一起喝酒,一人猝死另外两人没有责任却要各赔偿5.6万元的事情,就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王某这件事情的发生,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离和防范。
有时候,在钱面前,感情薄如纸。发生任何事情都能找到别人的责任找别人要钱,即使没有责任也要补偿性付钱。人和人之间就这样开始互相戒备提防,感情慢慢疏离变淡,不是想这样而是怕了……
我认为是不合理的。但现在的法律更倾向于受害方,也就是病方。从人为角度来说是不用赔偿。但是如果要是经过***判决的话一定会判同行者给予人道主义赔偿的。想想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要,也不会***的。***都想好,谁也没事不想得病。你自己得病了去要别人的钱,你自己和你家人好意思吗。从为人处事角度来说是不合理,但***会出于人道注意进行适当的赔偿,不会赔偿二十六万,可能会赔偿个几万的。
谢邀!法律小白一枚,回答可能会出现劈叉想象,个人看法而已,以交流为主。
先感慨一下,怪事年年有,今年更是多。平地一声雷,祸从头顶降。你说说,好端端出去玩,一个就去了,一个莫名赔了偌大的一堆钱。以后,是不是朋友约我出去玩,我得问一句,出去玩可以,你死不死?或者,和朋友家签个协议之类的,自愿结伴游玩,如果有死有伤,概与我无关。说着说着,好像就有些不像人话了。可根据此事,还就需要这么做。家属有告,***有判,前有车,后有辙嘛!当然,说这些我并无半点调侃死者的不敬,死者为大,愿好走。作为一同出行的朋友,适当拿出自己力所能及的钱财作为对逝者朋友的补偿也合情合理,但如果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违法行为论处,我觉得实在是冤枉的慌。人低言轻,我的观点就酱紫。
愿世人个个安好,***平安!
新闻来源
根据新闻来源,以下是***的起因。
在2015年的年末,张某打算到赴汉中去看望老丈人。
张某的好朋友王某,喜欢观光游览,多次要求张某去汉中时叫上他,因此张某此次就顺便邀请了王某。
好朋友两个人刚到汉中,王某由于过度疲劳,导致高血压,造成脑溢血,最终导致七级伤残,花费巨额医疗费。
本想带着好朋友,一起***游玩,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
意外发生后,两家人因医疗费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最终***至***。
王某说,张某是叫他帮忙的。
张某到汉中是接妻子回家。二人从半夜出发,轮流驾驶车辆到达目的。
因为夜间驾驶的过度疲劳,这就导致王某第二天上午突发脑溢血,后辗转住院治疗长达3个多月,造成7级伤残。
王某说,他是给张某帮忙奔赴汉中接妻子回家。这之间发生意外,张某有责任,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26万余元。
朋友跟团去泰国旅游,自费项目导致骨折,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旅行社承担医疗费用。现在国家强制旅行社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承保的就是旅行社在组织活动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会由保险公司对受害游客进行赔偿。题主的朋友因游艇颠簸导致骨折,属于责任事故,所以应由旅行社承担医疗费用。
谢谢邀请,
为什么当时没有跟提供游艇服务的人协商赔偿事宜?本来应该由他们来负责的,而导游的责任是协助你的朋友索赔。
现在既然已经回国又提这样的问题,想必在泰国是没有得到赔偿了。那么就看能不能报保险,旅行社同样有义务协助办理。
从你的描述来看,我认为旅行社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他有义务协助你的朋友获得他应有的赔偿。如果最后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可以考虑***旅行社。
跟团旅游,旅行社应该给旅客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在保险有效期间的每时每刻都有保险效能。即便是自费项目,也是整个旅游过程中的一环,况且是在保险有效期间,保险公司理当培尝的。不过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由组团的导游或本人报告给保险公司,如此则麻烦更少点。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自己照顾好自己,一旦出了事,往往受到旅行社和保险公司推委,很麻烦的。人生处处有风险,就是再注意,有时也有意外发生。但愿***吉祥,旅游平安愉快!谢谢邀请!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去泰国旅游,在自费项目中造成骨折费用该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去旅游之前,旅游公司给每一个旅游者都买了社会保险,在自费项目中造成骨折,该有保险公司,承担这项费用,你拿着***,户口本,保险单据,造成骨折看病的,治疗费单子,到保险公司办理就行。
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和旅行社的合同里是否有划分责任的具体条款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要按事先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要按对自费项目的定义和提示内容协商确定责任划分。
从行为属性上看,所谓自费项目,原则上是属于费用部分由游客自行承担、但项目内容是在旅行的可选内容,旅行社对自费内容的安全性等方面有充分了解并可以提供相关组织联系责任。
简单的说,自费项目仍属于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内容,是在旅游合同提供的固定服务之外,可现场约定、现场按市价收费的服务内容。
所以,自费项目并非游客完全脱离旅行社服务范围内的行为,旅行社仍应承担相应的旅行安全等方面的义务(如旅行社需对自费项目服务提供方的资质、能力等有审查、筛选义务,并对不安全因素做出书面提示),当出现损伤等游客损失后,旅行社又垫付、代偿、协助求偿的义务。
遇到此类情况,应先固定证据(与旅行社的合同,自费项目参与前导游对自费项目的介绍、建议内容【有***等书面证据的尽量保留书面证据,口头介绍的可请不同团友录音做证】),然后与导游咨询旅行社对事故损失处理的意见(可录音)——此时如果导游说法对游客不利且有发生冲突的迹象,切忌当时发生冲突,保留证据即可,安全的回国最重要!
如果能当时就由导游向自费业务服务方提出交涉(同样要保留能拿大/制作的相关证据)最好,不能也不要勉强,再次强调此时安全回国最重要!
回国后,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再拿证据与旅行社进行交涉,必须时,可提前民事诉讼。
所有这些***努力,一是要依法依规进行,二是要以证据(合同、其他证据)为提出诉求的基础,三是要以保护个人安全为前提,四是要注意有理有理有节——在证据对自己不利(比如签合同时疏忽大意)、或导游不配合等情况下,不要妄想靠强势去获得所有满意,要有止损意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购物***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购物***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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